电商法已经正式实施这几条会对商家产生重大影响
我是北斋,
一个专注于淘宝运营干货的男人。
大家都知道,这段时间在电商行业里面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中国在为时5年的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终于在2018年年末颁布立法了,并且在2019年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以前,淘宝商家做了一些不当的操作只能说在平台规则的边缘不断试探。
电商法颁布之后,再做不当的操作的话,你懂的。
那么相信很多商家也略微看过电子商务法的内容,由于内容过多,过于复杂,可能大部分的商家都没有把全部内容看完。
想要看一下电商法的朋友圈可以点击:http://www.menbie.com/topic/1605879
那么今天北斋就对于《电子商务法》来给大家做一些解读,把电商法新规下,有可能会影响我们这些淘宝卖家以及我们需要去调整的一些策略,来逐一分析。
首先,电商法的颁布,主要限制并且监管的对象是电子商务的“平台”,其次才是“商家”。
本文我挑了几个对于我们淘宝商家来讲比较重要的内容来讲解。
第一:是不是以后C店也需要办营业执照了?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是的,在电商法的管理下,淘宝店的营运资格也会越来越规范,C店也要办理营业执照,目前C店的第一张营业执照已经下来了。
另外,电商法中也规定了几种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
1、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卖家;
2、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制品;
3、利用个人技能开展普通的劳务活动。
但是!
目前为止淘宝官方还没有更新相对应的管理细则,后续的相关情况暂不确定。
后期淘宝很有可能开设网上一键办理淘宝店营业执照,并对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店铺进行降权、罚款或关店等处理。
第二:以后还能刷单吗?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网店店主,不能刷单!
自2014年,“刷单第一人”的葛峰因为开设刷单平台,帮助淘宝卖家刷单,而被判入狱。
到现在,国家对于电商平台上参与刷单的卖家也要进行惩治了!
但是!
其实淘宝官方对于卖家的刷单行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惩治,这点大家也知道。
由于刷单行为取证难、判定难,所以在这条道路上淘宝也只能慢慢前进。
最大的可能性,是后期淘宝慢慢加强对于刷单行为的惩治力度于检查力度,而刷单行为短期之内很难被完全根除。
但是,由于国家对刷单行为已经立法并且有可能会加强监管,后期刷单的费用可能会有所增加,刷单所带来的权重可能也会所有下调,刷单行为会变得越来越吃力不讨好。
第三:诱导好评也不行了很多商家,在刷单之外,为了提高自己商品的好评,经常会在宝贝中添加“好评卡”:好评后可以领取两元红包。
或者直接给买家发旺旺或者打电话要求好评。
那么电商法的十七条明文规定,卖家不能诱导好评。
虽然淘宝本来也在整治诱导好评,但是今后对于诱导好评的整治可能会更重。
第四:纳税问题。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也就是说,以后在淘宝上,不管是天猫店铺还是企业店铺还是C店,很可能都要纳税!
但是具体的纳税细则暂时并没颁布,更未实施。
但淘宝上未来收税的主要目标很可能是大商家,对中小卖家的税收压力不会太大。
对于征税纳税的规范化,中小商家尤其要注意的一个要点,就是在买家要求开发票时不能无条件的拒绝开发票。
第五:以后店家想要自己删差评的,要小心了!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也就是,现在电商法命令禁止擅自删除店家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擅自删除差评,更加禁止平台删除店家的差评。
电商法规定了,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如果卖家擅自删除了消费者对于销售平台中产品的评价,违反了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修改,可以处以两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情况较为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
所以,以后遇到恶意的中差评,只能去跟买家协商让买家自己删除或者向淘宝申诉。
第六:对于平台的千人千面,淘宝人群的玩法将会有大变
《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这条法规规定的就是,淘宝今后对于每个消费者,都不允许只通过人群偏好和标签来推荐商品。
推荐还是可以推荐,只不过不能太高的占比。
近两年的发展中,淘宝在人群对于商品展现的重要性上越来越高,甚至已经接近100%,现在我们一个宝贝拿到的流量,很多时候都是人群包的流量,而不是明确的展现位置所带来的流量。
那么这条法规被实施后,淘宝卖家的宝贝将会起码面临两个改变,分别是:
人群包流量会变少
按照“销量”、“信用”、“价格”以及“综合排序”这些方式得到的展现流量会变高并且稳定。
这一点对于中小商家来说无疑是件好事,很多中小商家在宝贝上新品想要起流量的时候,因为不会操作而拉不起权重,而宝贝的“权重”很大一部分就是淘宝系统分配给你的人群包的一个标准。
而以后“权重”将不是决定流量的所有了,也就是当你的宝贝就算没有高权重,只要有价格优势、信用优势或者销量优势其中一个的时候,你的宝贝就有机会得到展现。
第七:打击售假力度会加大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淘宝上假货的打击,淘宝从未停止过步伐,但是相关法规出条后,将对假货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并且处罚会上升到刑事责任。
另外也会想对应提高对假货判定的门槛,打仿制品擦边球将会越来越难。
第八:收“智商税”的商品将会被整治。
《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目前淘宝上存在很多商品的宣传用途和实际用途之间有着巨大差距,首当其冲就是“保健品”类的宝贝,以及一些虚拟产品等等,对于这类宝贝使用效果难以判定的的宝贝,淘宝今后对宝贝要求的资质门槛将会越来越高,并且审查越来越严格。
最后,电商法中还有提到一些其他的对于电子商务交易的管制条例,包括:
电商平台禁止大数据杀熟、电商平台应该加强设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网店卖家禁止店大欺客、双十一快递不得无限延期、微商纳入监管等等。
北斋今天就不一一讲解了。
今天北斋给大家讲的这几条对于电商法的讲解,希望大家可以牢记于心。
一方面可以防止被职业打假人利用新电商法钻了空子从而勒索我们。
另一方面,电商法的实施也将会淘宝这个大平台坏境进行改变,让整个电商越来越规范,同时也让我们今后的方向也越来越好。
我是北斋,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