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定义
1、运营服务:指运营服务商根据客户委托,为其网店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旺铺装修、店铺日常管理、全网推广、活动专场的策划运营、品牌建设等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其中的单项或整体服务。
2、运营服务商:指具有一定硬件和软件能力,可提供网店全部或部分电商外包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公司。
3、运营服务频道: 指由阿里巴巴巴巴中国站运营研发的,用于帮助运营服务商向客户介绍、宣传其提供运营、营销等服务的平台,域名yy.1688.com。
二、违规处理规则
运营服务商在服务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阿里巴巴中国站的各项规则,尽责勤勉地履行服务承诺,若出现以下违规行为,阿里巴巴将依据本管理规则等进行扣分、没收保证金等处理。如运营服务商因违反本管理规则或其他规则被扣分累计达到60分,则阿里巴巴将终止提供服务,并无须向运营服务商退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入驻保证金、未到期的诚信通服务费用余款等),亦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一类违规:运营服务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任一的,视为构成根本违约,阿里巴巴有权立即扣除60分。
1.1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自身、客户或阿里巴巴合作伙伴等相关支付宝账户从事洗钱、贿赂、欺诈等非法或不正当行为;
1.2损害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品牌形象或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品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诋毁、打压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直接或间接仿冒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以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名义进行商业宣传或市场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重大影响指运营服务商行为给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或客户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并对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公众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等);
1.3通过不正当手段收集、使用阿里巴巴的客户信息或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致使阿里巴巴或客户任何商业资料流失、被盗用或被第三者取得;通过技术手段抓取阿里巴巴客户信息;买卖阿里巴巴客户信息;泄露阿里巴巴的客户信息、泄露所服务客户的商业信息等;
1.4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一类违规的情形。
二类违规:运营服务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任一的,每次扣12分。
2.1引导、帮助客户违反或规避阿里巴巴中国站各项规则、相关服务协议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引导客户违规操作,明知客户需求违规仍接受客户的违规操作需求;
2.2造假或协助客户造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以客户名义发起、撤销投诉;信息造假;提供伪证;虚构事实,隐瞒事情,阻碍阿里巴巴正常调查;
2.3虚假宣传或引导、协助客户进行虚假宣传,包括但不限于自称是阿里巴巴公司、阿里巴巴员工;将未正式达成服务契约的客户包装成成功案例,进行虚假宣传;协助客户从事虚假宣传等;
2.4因不当操作导致阿里巴巴的客户信息或其他有关的商业资料对外泄露、流失或被第三方获取,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后台数据、阿里巴巴客户信息、商业信息等;
2.5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二类违规的情形。
三类违规:运营服务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任一的,每次扣8分。
3.1违规使用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标识但未达到一类违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网站使用过期资质宣传等等;
3.2不正当竞争,采用不正当手段抢占客户资源,破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影响市场融洽度和客户感受,包括但不限于:教唆客户投诉同行、恶意诋毁同行;
3.3在服务过程中由于跟进方式不当、服务态度恶劣、恶意骚扰客户等问题,引起客户投诉;
3.4在服务过程中因运营服务商操作不当,导致客户利益受损,但性质或情节较轻者,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客户发布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站各项规则、相关服务协议的行为;
3.5超越客户明确授权范围操作客户账户行为,引起客户投诉;
3.6入驻运营服务频道的服务商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约客户之后两周内未进行服务关系备案、未达成服务契约的客户进行虚假备案、同一合作契约拆分备案等;
3.7其他阿里巴巴认定为三类违规的情形。
三、累计扣分处罚方式
1、服务商因违反本管理规则或阿里巴巴中国站其他规则累计扣分达到以下范围,则将按对应扣分予以处罚:
累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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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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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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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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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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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权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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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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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权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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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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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权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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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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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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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驻运营服务频道的服务商除需按以上规则处罚外,另需进行以下处罚:
累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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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运营服务商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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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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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无法享受任何入驻运营服务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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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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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无法享受任何入驻运营服务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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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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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运营服务频道清退,且半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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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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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不得再申请加入运营服务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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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流程及说明
1、投诉、举报入口:我的阿里-我的应用-投诉举报;
2、基于上述流程,阿里巴巴将以邮件等方式告知运营服务商相关投诉内容,运营服务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申诉。运营服务商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运营服务商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举证申诉,或举证申诉不成立,则阿里巴巴有权根据运营服务商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五、附则
1、本规则解释权归阿里巴巴所有。
2、阿里巴巴为规范运营服务的需要将及时调整和优化本规则并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日或公示指定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