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阿里巴巴巴巴会员:
为了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阿里巴巴将对现有的《虚假交易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改后的规则于2016年1月15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虚假交易处理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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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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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交易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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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交易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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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虚假交易包括以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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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虚假交易包括以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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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家利用多个马甲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
2、卖家与其他公司、朋友、同学、家人等进行互买互卖;
3、卖家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与他人协议交换购买的方式提高商品销量;
4、卖家通过变更商品页面信息,或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等违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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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员利用多个马甲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
2、会员与其他公司、朋友、同学、家人等进行互买互卖;
3、会员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与他人协议交换购买的方式提高商品销量;
4、会员通过变更商品页面信息,或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等违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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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规则: 1、一般处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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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规则:
1、一般处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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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会员首次进行虚假交易,扣除2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
(2)同一会员第二次进行虚假交易,扣除4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
(3)同一会员多次(三次及以上)进行虚假交易,每次扣除8分,并删除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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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会员进行虚假交易,每次扣除4分,并删除虚假交易订单相关的所有数据;若同一会员的同一商品进行虚假交易达到3次及以上,则删除该商品相关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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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上述一般处罚规则基础上,如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则除按一般处罚规则处罚外,须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
(1)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扣除12分;
(2)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50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12分。(12分+12分,累计扣除24分);
(3)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100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12分。(24分+12分,累计扣除36分);
(4)同一会员虚假交易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元,在虚假交易累计额500万元处罚基础上加扣12分。(36分+12分,累计扣除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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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上述一般处罚规则基础上,若虚假交易达到以下(1)及/或(2)下任意标准的,则除按一般处罚规则处罚外,还须同时按以下相应规则进行处罚(注:同一会员同一自然日内被通知涉嫌虚假交易且经举证阶段后被判定为虚假交易的所有订单,计为单次虚假交易):
(1)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笔数达到以下标准的,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
单次虚假交易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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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扣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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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4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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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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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笔~9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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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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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笔~99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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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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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笔~999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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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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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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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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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若同一会员单次虚假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罚:
单次虚假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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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扣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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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 <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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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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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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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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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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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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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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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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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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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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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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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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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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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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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则
1、本规则解释权归阿里巴巴所有;
2、阿里巴巴有权不时修订本规则并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日或公示内容指定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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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则
1、阿里巴巴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及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中指定日期起生效。
2、若会员行为同时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总则或分则,阿里巴巴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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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