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消息,淘宝直通车于今天正式与天猫网购(原淘宝商城)分拆。分拆后,天猫网购将使用独立的直通车平台,不再与淘宝集市卖家公用一个直通车。
【亿邦动力网讯】2月1日消息,淘宝直通车于今天正式与天猫网购(原淘宝商城)分拆。分拆后,天猫网购将使用独立的直通车平台,不再与淘宝集市卖家公用一个直通车。

据淘宝方面透露,淘宝直通车业务将分拆为淘宝直通车与天猫直通车两个平台,并于2012年2月1日正式生效,天猫商户在登陆后台后会看到一个天猫直通车LOGO和文案。“分拆之后两个直通车的规则暂时不会有差别,淘宝集市用户原先的直通车照常,天猫方面在流量支持和竞价排名方面也不会产生太大变化。”直通车2.0开发者之一的“追命”表示。
同时,据亿邦动力网了解,淘宝方面已出台新的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使用规范,就新直通车的定义、类目管理、市场管理、推广信息管理、违规处理等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变更协议
此外,淘宝还发布了视频,由小二讲解天猫直通车的使用说明、新功能、以及改动前后的相关变化、对卖家的影响等。
截至发稿时间,亿邦动力网查看淘宝网,搜索相关商品时,目前的直通车商城商品与C店商品仍在同一个位置进行展示。

天猫网购的商品仍在原直通车位置展示
附淘宝公布的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使用规范:
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使用规范
(2012年2月1日正式生效)
第一章 依据及总则
为有效规范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用户(下称用户)对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的使用,根据《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协议》,制订本使用规范,本使用规范系对《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
天猫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天猫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服务使用规范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一、推广信息,是指对用户使用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发布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的关键词、推广标题、推广图片、商品详情信息等,亦包括该等信息所链接页面的内容。
二、删除推广信息,是指将用户推广信息自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系统中删除。
三、商品屏蔽,是指用户使用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时,其推广的商品或服务及相应推广信息在特定时间内不予展示,亦简称“屏蔽”。
四、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的行为。
五、换宝贝,是指天猫卖家为了累积销量或人气,修改原有的商品标题、价格、图片或详情等,从而使变之成另外一个商品继续出售的行为。
六、本规范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七、上述定义,天猫如有变更,以天猫变更后的定义为准。
第三章 类目管理
下述类目下商品,用户不得推广,否则即为违规(查看违规处理措施):
一、“国货精品数码”类目的二级类目“国货精品笔记本”下的商品。
二、“玩具/模型/动漫/早教/益智”类目的二级类目“早教/音乐/智能玩具”的三级类目“早教VCD/DVD/CD ”下的商品。
三、“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类目的二级类目“游戏装备”的三级类目“C-穿越火线装备”下的商品。
四、“洗护清洁/卫生巾/纸/香薰”下的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下的三级类目“身体乳液” “足浴盐/浴足剂/足部磨砂膏”“ 私处洗液”“ 护足霜” “其他洗护清洁用品”下的商品。
第四章 市场管理
为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维护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营秩序,天猫将实施以下市场管理,如不符合,即为违规(查看违规处理措施):
一、用户店铺动态评分各项分值均不得低于4.4分。
二、用户不得推广存在虚假交易的商品,也不得推广有换宝贝记录的商品。
第五章 推广信息管理
一、 一类违规行为
指用户违反以下要求的行为(查看违规处理措施):
1. 不得推广《天猫规则》“发布违禁信息”中的商品或信息。
2. 不得推广以减肥、丰胸、壮阳或缩阴为功效,使用方式为口服、涂抹或注射的商品。
3. 不得推广情趣内衣以外的成人用品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器具类、避孕套、医用医疗器械等。
二、 二类违规行为
指用户违反以下要求的行为(查看违规处理措施):
1. 不得推广《天猫规则》“滥发信息”中的商品或信息。
2. 不得推广含电子狗功能描述的导航仪。
3. 不得推广“彩妆/香水/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美发护发/假发”类目下小样、中样、分装、二手商品。
4. 不得推广数码电器类二手商品(笔记本类目下符合特定条件的卖家除外)。
5. 不得推广涉嫌侵权或误导消费者的商品或信息,如超A、高仿、1:1、水货等。
6. 不得推广封建迷信色彩的商品或信息,如符咒、巫蛊人偶、冥镪类商品等,或含有“祛病”等描述。
7. 不得使用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描述或使用与他人进行比较的描述,如“最佳”、“天猫最低价”的信息等。
8. 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承诺性的描述,如使用“治疗”、“治愈”,或对商品以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名义进行现身说法式包装的信息等。
9. 不得推广商品主图片或推广主图片为病症类真人图示的商品。
10. 不得推广推广图片或者推广标题与商品信息不相符的商品。
11. 不得在推广标题中使用特殊符号,包括但不仅限于*#※△◇★▲【】『』等。
12. 不得使用与所发布的商品无直接相关性的关键词或天猫认为不适宜使用的其他关键词。
13. 未经天猫或相关权利人明确授权,不得在会员名、旺旺ID、店铺名、店铺介绍、商品名、商品介绍、天猫直通车指定信息及其它与天猫相关的信息或其载体中使用以下信息:天猫或其关联公司(包括淘宝、阿里巴巴巴巴集团或其旗下企业,下同)或其网站(包括其中的频道、类目、空间等等及其分支)、产品、服务、活动、业务、技术等的名称、商标、标识、域名、宣传语、特征性词语、图片、图形、造型、形象、电话、地址等及其拼音、谐音、翻译等;天猫或其关联公司管理人员的照片、形象、姓名、花名及/或其拼音、谐音、翻译等;可能使他人误以为该用户与天猫或其关联公司有某种关系(普通会员关系除外)的其它信息,包括与上述内容相近似的信息。
14. 其他天猫认为不适合推广的商品或信息。
第六章 违规处理措施
一、用户违反本规范,发生任一违规情形的,天猫有权禁止推广相应的商品和/或删除相应的推广信息。
二、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天猫同时有权屏蔽相应推广信息:
1.不符合市场管理中第二条,违规推广有虚假交易、换宝贝行为的商品。
三、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天猫同时有权暂停用户的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十四天:
1. 一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六次以上的。
2. 二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六次以上的。
四、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天猫同时有权暂停用户的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九十天:
1. 一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十二次以上的。
2. 二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十二次以上的。
五、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天猫同时有权暂停用户的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三百六十五天:
1. 二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十八次以上的。
六、如有下述违规情形发生,天猫同时有权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天猫直通车软件服务,且有权不退还其直通车账户中剩余的软件服务费(包括赠款):
1. 未达到市场管理中第一条店铺动态评分和好评率标准的。
2. 一类违规行为累计达十八次以上的。
3. 《天猫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终止的。
4. 其他天猫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形。
第七章 其它
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日:2012年2月1日。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修订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规范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淘宝官方直通车新规则讲解视频:https://pro.taobao.com/wtsy/mrjt_multiple.htm?id=1889